李东鲁

李东鲁

时间:2006-11-01 11:21:18 信息来源: 点击:
    李东鲁(1914~1986)原名李宗福,代名李老夫,博山石马乡人。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投身革命,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8年8月至1947年10月先后担任博山县四区特支青年委员、博山县委青年部长、组织部长、县委书记、博山工委书记。1947年11月任华东局组织部干部处科长、整编办公室副主任、工业干部处副处长。1955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新城区委副书记、书记。1959年2月以后,历任中共上海市黄埔区委副书记、书记,1983年任顾问。1986年4月1日下午6时30分,因患癌症医治无效,去世。
   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里,他组织过夜袭电厂、奇袭军车等著名战斗。他大义灭亲,智擒汉奸叔叔李振之,惩处了民族败类。
    建国后的30多年来,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下基层蹲点,把经验整理成文,发表在《党的工作》月刊上,指导工作。生活上,他艰苦朴素,常年布衣布履,经常两个馒头,一头大蒜,作为一餐。在黄埔区工作期间,政绩卓著,多次受到表彰奖励。
    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李东鲁惨遭迫害,被批斗、殴打、隔离,在“干校”关押达四年之久。但他坚信党的领导,坚持党性原则,实事求是。1970年8月,李东鲁领到了在关押期间被扣发的3730。09元的补发工资,他将这笔钱作党费交给了组织。他说:“我的一切都是党和人民给我的,把这些钱作党费交给党,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。”1976年,江青反革命集团倒台后,党为他平反昭雪,恢复了原来的职务。他常以“有命不革命,生命等于零”这句话教育别人,勉励自己。他坚持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,专题调查民兵营、团的建设情况,为民兵建设作了突出贡献,受到南京军区的通令嘉奖。
    1983年8月,李东鲁根据组织安排退居二线当顾问。他仍然和在职一样,深入基层,联系群众,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。当华东医院发现他身患癌症,通知他去住院时,他还在浦东检查工作,做到了生命不息,奋斗不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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